2013年全县组织工作目标考评办法
发布时间:2013-07-25 文章来源:admin 阅读:2572
各镇党委,京山经济开发区党委,京山温泉新区党委,县委各部办委,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(党组),各人民团体党组:
现将《2013年全县组织工作目标考评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,确保全年组织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评内容及分值
考评内容分为三大类:基础工作、民主测评和创新工作。基础工作由考核组评分评定;民主测评由部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与测评;创新工作实行加分制。
(一)基础工作(90分)
镇(区)组织工作目标内容见附表一:2013年镇(区)组织工作目标考评细则。
县直单位组织工作目标内容见附表二:2013年县直单位组织工作目标考评细则。
(二)民主测评(10分)
年终,由部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各镇(区)和县直单位进行测评,按比例折算计分。
(三)创新工作(加分制,上不封顶)
1、组织工作被中央、省、市、县以正式文件通报表彰推广的分别加12分、9分、7分、5分;被评为全市组织工作“十件大事”或“十大创新项目”的加9分。
2、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在本地召开工作现场会、座谈会等会议的,分别加12分、9分、7分、5分。
3、工作经验得到中央、省、市、县领导批示的,分别加12分、9分、7分、5分。
4、在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召开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(含书面交流)的,分别加12分、9分、7分、5分。
二、强化考评结果运用
年底组成专班分别深入到各地进行考评,主要采取听汇报、查资料、看现场等方式进行。
考评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县予以通报。对考评总分和单项分位居前列的地方给予表彰。
三、组织领导
县委组织部成立全县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,张斌同志任组长,张祖治、黄红波、侯韬、龚身平、卿永成同志任副组长,县委组织部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,具体负责相关考评工作。
现将《2013年全县组织工作目标考评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中共京山县委组织部
2013年2月26日
2013年全县组织工作目标考评办法
2013年2月26日
2013年全县组织工作目标考评办法
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,确保全年组织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评内容及分值
考评内容分为三大类:基础工作、民主测评和创新工作。基础工作由考核组评分评定;民主测评由部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与测评;创新工作实行加分制。
(一)基础工作(90分)
镇(区)组织工作目标内容见附表一:2013年镇(区)组织工作目标考评细则。
县直单位组织工作目标内容见附表二:2013年县直单位组织工作目标考评细则。
(二)民主测评(10分)
年终,由部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各镇(区)和县直单位进行测评,按比例折算计分。
(三)创新工作(加分制,上不封顶)
1、组织工作被中央、省、市、县以正式文件通报表彰推广的分别加12分、9分、7分、5分;被评为全市组织工作“十件大事”或“十大创新项目”的加9分。
2、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在本地召开工作现场会、座谈会等会议的,分别加12分、9分、7分、5分。
3、工作经验得到中央、省、市、县领导批示的,分别加12分、9分、7分、5分。
4、在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召开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(含书面交流)的,分别加12分、9分、7分、5分。
二、强化考评结果运用
年底组成专班分别深入到各地进行考评,主要采取听汇报、查资料、看现场等方式进行。
考评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县予以通报。对考评总分和单项分位居前列的地方给予表彰。
三、组织领导
县委组织部成立全县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,张斌同志任组长,张祖治、黄红波、侯韬、龚身平、卿永成同志任副组长,县委组织部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,具体负责相关考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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