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入一线听民声 凝心聚力解民忧——京山法院推进“走读课堂”实践活动见实效
发布时间:2025-08-25 文章来源:京山党建网 阅读:189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“走读课堂”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推动青年干警主动沉下身、迈开步、走进田间地头倾听群众声音、掌握基层实情,京山法院立足法庭工作职能,通过深入解纷一线、村组企业、办事窗口等,将法治服务延伸到百姓身边、送进群众心坎。


杨某向孙桥镇杨家畈村的树农段某赊购了一批价值2.6万元的杉树。后杨某虽然向段某出具欠条承诺还款,但仍拖欠1万余元久未支付。随着时间推移,双方矛盾日益激化。多次催讨无果后,段某将杨某诉至孙桥法庭。
受案后,孙桥法庭庭长谢冰斌启动“矛盾纠纷三层过滤”机制,联合镇综治中心调解员多次上门走访,对双方耐心释法说理、劝导调和。经过多轮沟通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:杨某当场支付1.5万元,段某返还欠条,纠纷就此化解。
自2022年6月,孙桥法庭以孙桥镇青树岭村为试点,打造“三层过滤”矛盾纠纷化解机制,建立“村组调解——专职调解——法庭兜底”解纷网络,运行以来成效显著。今年6月,孙桥法庭充分践行“新时代枫桥经验”,联合镇党委政府、人大、派出所、司法所及各村(居)委会代表,共同推出《法庭与多部门联动机制工作方案(试行)》,推动“三层过滤”向纵深拓展,深化矛盾分层处理、执行协同、普法治理融合等举措,构建高效协同基层治理格局。今年来,孙桥法庭受案120件,结案89件,无上诉案件,结案率74.17%,调撤率达85.54%,平均审理天数仅19.8天。


某农业公司与雁门口镇某农场签订《联合种植协议》,约定某农场提供土地100亩,某农业公司提供种苗肥料、农药等农资,双方联合种植迷迭香。协议签订后,某农业公司将35吨化肥运到某农场的仓库,计划用于种植。后某农业公司因故未实际种植,而某农场却已将肥料使用至项目中,某农业公司遂将某农场诉至雁门口法庭。
受案后,雁门口法庭立即启动涉企案件“绿色通道”,确保审理质效。庭审中,双方对抗情绪强烈,均主张因对方违约造成协议未能履行,以致造成损失。由于双方互删微信,协议履行的细节缺乏明确证据,承办法官灵活应对,组织双方围绕履约节点进行论辩、明确举证责任,并联系相关证人出庭作证,逐步还原案件过程,厘清争议焦点。在此过程中,法官耐心引导双方回归理性,缓解对立情绪。庭后,雁门口法庭到企业多次组织调解,结合案件实际和履约难度,促使双方重新评估合作关系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解除协议,某农场支付全部化肥款。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。
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雁门口法庭以辖区内企业需求为导向,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链条,通过“一企一法官”制度,深入车间一线走访、普法宣讲等,帮助企业排查经营“痛点”、堵塞风险“漏洞”、打通维权“堵点”。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、引领和保障功能,通过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、涉企案件自动履行信用修复等机制,着力化解涉企纠纷。今年来,法庭受理涉企纠纷14件,调撤11件,一审服判息诉率100%,平均办理天数51.35天。


樊某受雇于永漋镇青龙庵村村民王某,从事鞋底打胶划线的临时工工作。王某承诺会在2024年年底钱一次性结清2.3万元劳动报酬,然而王某并未依约履行,且多次拖延推诿,樊某遂将其诉至石龙法庭。
石龙法庭辖管石龙、永漋两镇,办公地址设在石龙镇。考虑到永漋镇村民诉讼需求,法庭在永漋镇综治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,于每周三定期值班。在办事窗口受理该案件后,石龙法庭组织双方开展调解,在承办法官陈义的释法析理、引导协商下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:王某于每月的25日前支付樊某1000元,直至款项结清。
在该办事窗口,石龙法庭会派专人提供法律咨询、普法宣传与收案登记服务,实现“法官进窗口,群众少跑路”。此外,法庭还依托“大党委+大综治”平台,主动参与村组会议、矛盾纠纷矛盾排查、法治讲座等社会治理事务,推动司法力量前移、前端治理,努力提升司法参与基层治理的实效与温度。
京山法院将持续推进“走读课堂”实践活动,推动青年干警把课堂搬到基层一线、把脚印留在群众身边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,拓展“法治进村组”“巡回审判+普法宣传”“一企一法官”等服务机制,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精准性,用脚步丈量责任,以行动诠释担当,努力打造一支信仰坚定、作风扎实、本领过硬的法院青年干警队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