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胡明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23-01-28 文章来源:京山党建网 阅读:1
中共京山市委 京山市人民政府
关于给予胡明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
各镇、街道党(工)委,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京山经济开发区,京山温泉新区,市人武部党委,市委各部委办局,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,各人民团体:
胡明,男,湖北省京山市人,中共党员,现任京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级警长。该同志自1985年入警以来,长年奋战在刑侦战线,忠于职守,勤勉敬业,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,个人三等功4次,受到上级部门嘉奖8次。2022年7月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,2022年9月15日被评选为第四届湖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。
近年来,胡明同志不畏艰难、勇于担当、负重前行,在有关国有资产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,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,诠释了对党忠诚、让党放心的政治品格,展示了锐意进取、实干当先的卓越风貌。为弘扬奋斗精神、表彰先进、鼓舞士气、激励斗志,经研究决定,给予胡明同志记三等功。
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胡明同志为榜样,牢记使命责任、勇于担当作为,踔厉奋发、勇毅前行,为打造“两山”理论实践创新发展先行区、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中共京山市委
京山市人民政府
2023年1月28日